11月1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山东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学校党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培训部署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必将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增强学习贯彻自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学深悟透要义。要先学先悟,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为下一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及融入课堂教学奠定良好基础。三是掀起学习热潮。学院、各党支部(教研室)迅速组织学习,兴起学习热潮,通过报告会、党课、座谈会、主题党日(团日)等多种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四是做好宣讲工作。组织开展宣讲工作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做到7个讲清楚,特别要讲清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促进全面发展。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提升工作水平,全面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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