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进行普法宣传,树立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二十名大学生于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前往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及法院旁听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马付华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指导。
在法院大厅,杨法官首先为大学生此次法院之行的过程进行了大致的安排,并对德城区人民法院做了简短的介绍。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大学生前往服务大厅参观了现代化法律服务机器人,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大学生们了解了法律服务机器人的上线是德城区积极整合法律服务整体资源、推动“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助推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探索。紧接着,大学生前往第一审判庭参观,在参观过程中,大学生们从格局与整体环境氛围中了解了法庭构造。在与人大代表一同观摩法官宣誓时,响彻全场的誓言无不使到场大学生感到震撼,整个过程中,大学生们都在认真的倾听,宣誓环节用最为郑重和神圣的语言强化法官内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了其忠于宪法和法律的理念,让大学生对法官司法活动的监督有了更为直观的理解。最后,大学生们旁听了一场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审判,大学生们站在第一视角,亲身感受了法院的审判过程。
此次活动的展开,既丰富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增长了学生的见识,也使其更好的认识到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活动结束后,大学生们纷纷表示,希望此类活动能多多开展,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进来。此次法院参观之旅,使得每位同学对于法庭与法律的认知由原先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的间接宣传,到直接经历与体会,是一堂生动又令人深刻的法制拓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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